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只有在中国省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的仲裁委员会,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对设在中国大陆的仲裁进行管理,也可以将临时措施的申请提交中国法院。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没有明确禁止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大陆经营,但在实践中,没有外国仲裁机构成功注册。因此,有义务在中国大陆进行仲裁的实体(即在大多数中国国内实体之间的争议中)仅限于中国仲裁委员会。
若股东将全部注册资金抽走或抽逃后的注册资金达不到法定低限额,应视该公司无法人主体资格,由股东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希腊雅典,2019年11月5日(环球通讯社)--戴安娜航运公司(NYSE:DSX),“公司”,一家专门经营干散货船所有权的全球航运公司,今天宣布取消与迪拜Al-Ghurair Resources International L.L.C.的一艘巴拿马型干散货船的定期租船合同,m/v Polymnia,于2019年10月10日宣布。租船人在预先约定的期间内,由于与船舶状况无关的不可预见的事件,船舶未交付,行使了解除定期租船合同的权利。如前所述,Polymnia号船目前租给日内瓦嘉吉国际有限公司,租金总额为每天16000美元,减去支付给第三方的4.75%的佣金。目前,该公司正在寻求一个m/v Polymnia的替代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