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相关落户工作。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办法实施的政策协调工作,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平衡确定年度总量,并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税务、教育、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管理工作。
直接落户条件: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积分的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
有一份标准的《访客暂住登记表》,可以从公安部网站下载,但并非所有城市的公安局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