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配偶随迁的,提供《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配偶随迁)、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并附详细记录)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在申报前应确认申请人的相应信息是否属实,申报单位和申请人都应诚信申报。
经认定存在虚假申报等情况的用人单位,2018 年提出的落户申请无效。用人单位 2017 年所办理的直接落户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未与该单位依法履行劳动(聘用)合同的,该单位 2018 年提出的落户申请无效。对因用人单位隐瞒情况导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错失户籍申请机会的,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