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提供住房租赁合同、有效房屋租赁付款凭证、家庭月工资收入证明。
是指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国家职业资格中明确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视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人民网上海7月30日电 (记者 曹玲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天在沪宣布,通过数据充分共享和系统优化改造,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已全面实现“一网通办”。自8月1日起,上海人才落户“一网通办”系统全面启用,原经办系统不再受理新的业务申请。
长期以来,崇明由于交通不便没能得到好的发展,如今,崇明交通方方面面终于要迎来大发展了,相信到那时崇明定是另一番景象。
■4.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19年5月24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三)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