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国内外联合培养硕士,国内211高校或者国外前500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并且国外学习时间达到六个月以上。(既不属于国内211又不属于国外前500高校的,需在国外高校学习满足365天。)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六、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