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人才引进直接落户从原来的16-18项,减少到少仅需4项;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从原来的22-25项,减少至少仅需5项。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依据《2019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在就业创业服务网另行公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联席会议审定。相关结果通过就业创业服务网予以告知。公布结果后,单位及获得落户资格的学生应在6个月内完成实际落户手续。
直接落户条件: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且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