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秘书处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及提交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按规定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
B、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100万)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100人)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