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认定存在虚假申报等情况的用人单位,2018 年提出的落户申请无效。用人单位 2017 年所办理的直接落户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未与该单位依法履行劳动(聘用)合同的,该单位 2018 年提出的落户申请无效。对因用人单位隐瞒情况导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错失户籍申请机会的,将予以通报。
3月13日,上海市政府宣布,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上海市永久居民管理条例》(简称《居住条例》)。居住规则自2003以来一直存在,但在实践中一直没有得到贯彻。
会上,崇明区委书记唐海龙还介绍了崇明在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农业废弃物处理等方面为提升生态环境所做的努力,并表示崇明将在今年年底实现全岛5G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