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100万)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100人)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二、放开市内投靠落户限制。户口已在本市,与城镇地区户主具有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关系的,可以投靠落户。(《户口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