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重点说明的是:由于正值疫情期间,我们提倡职工尽量通过线上服务渠道办理销户提取业务,避免集中到公积金服务网点办事。职工缴存账户信息完整、准确的,可关注“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完成实名认证和银行卡绑定后,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下午4:30)点击“我的账户”→“业务办理”→“我要提取”→“封存半年提取”,快速办理销户提取。
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居转户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居转户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居转户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居转户申请书》)。
(1)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