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户口规定》第五十六条等规定,房产转让的,应当及时将户口迁往现居住地房屋坐落地址;没有住房的,可以将户口代交在县(市)或设区市市区城镇地区范围内的家庭亲友处;确无他处落户的,可以凭无房证明,将户口代交在现户口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新房交付使用后,应当按《户口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等规定,及时将户口迁入该房屋。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签订二手房购房协议书时,对登记在该房屋的户口迁移,买卖双方应当有明确的约定。
虽然新签证的具体细节尚待内政部透露,但移民部长证实,政府将在评估签证持有人的永久居留申请时,密切审查其个人细节。
2018年,上海市政府公布了《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总规提出严格控制常住人口规模,至2035年常住人口控制在2500万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