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过程更加透明,实现“环节一目了然”。在系统再造的基础上,上海市人社部门充分运用互联网+人社等信息化技术,通过“网上预审”等方式,让用人单位足不出户,即可了解申报信息的进展情况,同时,引进服务的全流程办理情况也可在“一网通办”系统内准确查询。
申办人员家庭户口提供全本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另已婚者提供全家成员全本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落户在“社区公共户”的,提供申报单位无集体户口及申办人夫妻双方在沪无产权房(租用居住公房)的情况说明。(可由申报单位向受理窗口申领填写“申请社区公共户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