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杭州落户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含专科),可以凭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交纳社会保险凭证以及落户用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声明(代交集体户的,需代交单位同意)等材料,在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应届毕业生材料齐全的,可以当场办结落户手续。在具体落户地的选择上,本人有住房的,落户该住房;无住房的,可以投代交亲友;无住房,又无亲友同意代交的,可以代交单位、人才市场等集体户。省外应届生,可以凭毕业证书和就业协议,在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出登记,申领户口迁移证。省外户籍的往届生,可以在杭州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经审批同意,领取户口准迁证,再向省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本省户籍往届生和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往学校的应届生,可以在杭州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直接将户口迁入杭州。
(3)需提取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能够证明相互之间关系的证明资料。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18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