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重型燃气机轮是国家重点发展的项目,张欢庆作为重大技术装备的核心团队成员,且工作上表现优异,是《试行办法》中第四类‘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中的先进重大装备人才,所以我们企业替其向上海市政府申请落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享服务中心相关业务负责人吴江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