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当天去的时候,真是吓死我了。隔壁一个办理的小姐姐好像是通过租赁备案的方式领准迁,工作人员一直在challenge她,问她你怎么证明你住在这里?你的网购订单地址给我看一下?你这个地址是哪里?你早上几点出门的,我去查一下地铁监控记录….吓的我强装淡定的在边上默默添加了网购地址。结果给我办的姐姐一句话都没有问我,直接就递给我两张准迁证,前后五分钟不到。我就拿着准迁高高兴兴的走了,完全松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