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自己去了朋友家小区所属的社区居委会,按照之前咨询的结果,一般是需要房东拿房产证证明,或者民警居委会来查房,两者选其一才可以办理常住人口登记。我抱着先咨询的心情就去了居委会,工作人员果然开始质疑我,问我有没有住在这里,我不想瞎编,就老实说了事情原委。他们也很为难,就问我房东知不知道这个事情,因为没有人可以帮我证明。于是我就打电话给JJK,幸好JJK的妈咪刚好在家,而且阿姨人特别好!!带着房产证就来居委会帮我和工作人员解释,证明他们是知情的,还出示了房产证。工作人员在系统了查了一下房东的信息,没有问太多就帮我录进了系统(只要录进了系统就行了!)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 5号)等要求,2019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