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据我的前辈说,他们都办理了半年以上,而我提交材料不到一个月就到了后的审批阶段。”
但是民政局说,今年早就取消了开未婚证明,所以没有一个地方是能真正证明我是未婚的!!what a trick??!!但实在没有办法了,拿着三个章的证明,我妈就给我寄来上海了,所幸后没用上~但是同样菁菁去江苏某地办理,特别顺利,原话一字不差的开来证明,盖来三个章,一点都没有被challenge。所以这种事情还是要靠运气和当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