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卓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卓或者翻建、大修自住卓所需资金提染人卓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卓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小学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初中统一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入学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