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政策调整前,我市对公积金异地转出和转入,没有设定时间限制条件。现依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中“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的有关规定,以及《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中“职工调动工作到另一设区城市,原账户已经封存的,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的有关规定,对“重新就业人员”和“工作调动人员”的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在政策上予以明确和区别。“重新就业”人员在异地开设账户稳定缴存满半年,方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职工在我市重新就业,申请将异地缴存账户转入的,也应当符合在本市开立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条件。而“工作调动”人员在新缴存账号设立后,即可办理转移。
总结城市规划70年发展的经验,不仅是当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迫切需要,也是城乡规划学科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于未来我国规划工作的改进和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
(二)积极做好宣传引导。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握好舆论导向,准确解读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政策,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促进融合发展,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