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规划提出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构建上海大都市圈,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构建由“主城区-新城-新市镇-乡村”组成的城乡体系和“一主、两轴、四翼;多廊、多核、多圈”的空间结构;完善由城市主中心(中央活动区)、城市副中心、地区中心和社区中心四个层次组成的公共活动中心体系;以及对交通建设、社区生活公共服务和城市绿化都做了明确规划。
答:凡是符合《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不论他是什么身份,都可以提出申请。其中就包括了农民工,尤其是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先进制造业骨干企业的蓝领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