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引进人才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者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有效房屋权属证明及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c. 两倍基数激励条件申报者,近三十六个月内持证期、个税及积分必须连续,不得有中断与补缴(待业也为中断)。若涉及转换单位而造成的积分补缴、不得超过两个月,否则从中断期起重新计算三十六个月。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 100 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 2017 年 5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