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丁峰介绍,按照上海“一网通办”工作的整体部署,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夫妻两地分居调沪和留学回国人员申报常住户口等事项的申报工作,现已基本实现“材料更加简化”“流程更加优化”“过程更加透明”。
因此,为防范和化解公积金贷款风险,确保转贷业务顺利实施,转贷申请人有必要配合办理不动产权证,以保证抵押登记手续的落实。
四、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