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居住证管理暂行条例》要求,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完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政策,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及便利提供机制。
(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配偶暂不随调)、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
据介绍,这项便民服务从今年1月开始试点,初期只针对引进人才、博士后出站、留学回国、外省市公务员调入、居住证转本市常住户口五类进沪人员及其随迁家属申请在徐汇区“社区公共户”内落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