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第三十六条规定,迁移户口应当由迁移人或拟迁入户户主申报,提交三个方面的材料:一是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是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和户主同迁入的证明(单独立户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代交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同意代交证明);三是与迁移理由直接相关的材料,也就是第四十二条至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材料。
户口的放松和更大的城市化进程可能会进一步改变中国的城市化布局和劳动力市场分布,因为当工人搬迁到一个中小城市时,工人将面临更少的障碍。
这个概念是针对户籍儿童的。非沪籍没有这个概念。具体是指沪籍儿童户口本上的地址与居住地的地址不一致,而又想选择在居住地就读,就需要办理人户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