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由申领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制证。2015年,我省实行审签与发放分离,公安派出所可以制作临时居民身份证。之后,又陆续推出临时居民身份证县(市)、设区市市内异地受理措施。2020年开始,在省内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证的申领人,可以在受理点异地申请并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
(二)2019年4月-2019年6月,中小幼(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阶段在籍学生)人员从2019年4月起,根据学校通知,分区分批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开展新版积分卡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