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积120分。
根据王教授的说法,从19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初,有三组犹太人移居上海,1840至1949—中东的西法迪犹太人,从二十世纪初到30年代晚期的俄罗斯犹太人和1930—40年代德国、奥地利和其他中欧国家的犹太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