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这项便民服务从今年1月开始试点,初期只针对引进人才、博士后出站、留学回国、外省市公务员调入、居住证转本市常住户口五类进沪人员及其随迁家属申请在徐汇区“社区公共户”内落户的情况。
1、缴存人在无Ⅰ类账户的情况下,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建行、农行、交行联名卡受理点申请开立含“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字样的联名卡新卡,同时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签约手续。
之所以要求转贷人必须办理房屋产权证明,是因为从贷款流程上看,客户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公积金中心“先行拿出一笔资金”,帮助客户结清其商业贷款,而后商业银行才办理客户房产抵押注销手续,这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虽然已发放,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未落实,处于“悬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