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相关落户工作。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办法实施的政策协调工作,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平衡确定年度总量,并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税务、教育、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材料后,对申办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持证人员补齐相关材料。
根据王教授的说法,从19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初,有三组犹太人移居上海,1840至1949—中东的西法迪犹太人,从二十世纪初到30年代晚期的俄罗斯犹太人和1930—40年代德国、奥地利和其他中欧国家的犹太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