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须经上海市技术转移协会备案,下同)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6个月的创新创业规划指导服务人才,积120分。
解读:为进一步加强对职工封存账户的清理。依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中“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的有关规定,拟对《扬州市住房居转户管理办法》(扬金管委〔2019〕3号)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账户封存十年以上的”、“下岗失业,且配偶未就业的”四种不再适用的提取情形予以废止,并统一执行“停缴后,封存满半年可销户提取”政策。
(1)持证期间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欠税、漏税、避税、逃税等等,有些属于违章,可补缴,缴税凭证有效,有些属于违法,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