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丁峰介绍,按照上海“一网通办”工作的整体部署,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夫妻两地分居调沪和留学回国人员申报常住户口等事项的申报工作,现已基本实现“材料更加简化”“流程更加优化”“过程更加透明”。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因此,为防范和化解公积金贷款风险,确保转贷业务顺利实施,转贷申请人有必要配合办理不动产权证,以保证抵押登记手续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