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持证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满3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持证期间依法纳税所得税。
“临港50条”显然是一个重要开端,虽然还比较矜持,仍然限定在“抢人才”,而不是“抢人口”上,但毕竟实现了“大转弯”!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