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另需提供符合计生的相关材料:如第二胎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需要提供二胎准生证、二胎审批表及二胎申请理由材料等;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在我们还将时间线只是延伸几年的长度之际,《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已经明确公布了上海2017年至2035年甚至远景展望至2050年的总体目标、发展模式、空间格局及发展任务和主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