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初审不合格的,及时告知用人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相关落户工作。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办法实施的政策协调工作,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平衡确定年度总量,并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税务、教育、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管理工作。
为了适应特大城市人口高密度的发展,尤其是考虑到社会结构空间分异特点,首先要坚持城乡统筹,把中心城的人口疏解和郊区的新城、新市镇建设结合起来,构建城镇联动协同圈。其次,构建社区生活圈,加强社区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基本单元作用,构建功能复合、配套齐全的生活环境,有效促进多元人口融合发展。后,也要鼓励混合社区、开放街区建设,促进人群融合,提高社区的开放与包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