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在“购房所在地”住房套数查询操作中,凡在本市市区、邗江区购房的,应当至少合并查询市区和邗江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在本市江都区、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购房的,应当至少查询当地家庭住房登记记录;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房的,应当至少查询购房所在地家庭住房登记记录;
4.坚持公平公正、依法管理。进一步规范程序,优化流程,坚持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制度公平公正、操作透明、管理高效,不断提升依法执政的水平。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上海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