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审核通过的,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15天。
3、总部在沪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A级以上)、基金管理公司和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对上海的发展定位和严格控制特大型城市人口规模的要求,着眼于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目标,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