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前有一则消息,不知道读者朋友们注意到了没有:济南市出台《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对有在济南从业、居住意愿的外地人员,全面取消在城区、镇区落户迁入条件限制。
过去,老年父母投靠城镇地区子女落户有年龄要求,男性需要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限制了实际在城镇居住生活、未达到年龄要求父母的办理。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推出放开老年父母投靠城镇地区子女落户年龄限制的服务措施,满足群众实际需要。
同时,城乡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简称“四类”人员)低保补助水平每月再增加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