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
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需要重点说明的是:在住房套数查询操作中,为简化业务要件,除规定查询操作外,借款人还应当向分支机构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并对诚信保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套数情况的审核认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将通过查询征信记录、与不动产登记部门联网核查、或通过面谈和居访等形式的调查,予以审核确定;如审核调查过程中或贷后管理过程中发现职工诚信保证不实的,将依据《扬州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试行)》(扬金管﹝2019﹞27号)等相关规定,实施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