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职工家庭住房问题,并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住房属于双方共同财产,而购房所贷款项,夫妻双方是共同受益人,所以,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办理。
在2020年7月至12月申请办理租房提取的,2020年7月至12月可提取申请当月月缴存额的80%。2021年1月1日起将恢复65%的提取比例,未按80%提取的不可追溯。
8月20日,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在上海召开。会上,沪苏浙皖一市三省住建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