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3)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注:档案中有完整工作履历,不需要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