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如就读院校既不属于国内“211”高校又不属于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并参照《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项第5点申报。
随着上海向全球城市的发展目标不断迈进,外籍人口和非常住人口的比重将不断增长,人口结构愈发多元化,流动性增强。2005年至2015年,在沪外国常住人口由10.0万增加到17.8万。国外常住人口停留的类别主要是工作、私人事务、团聚和学习。但是与其他全球城市相比,上海国际化人口的比重仍然较低。2015年国外在沪常住人口占比不到总常住人口的1%。而东京占比约3%,首尔占比约4.5%,香港占比约7%。预计2040年,上海外籍人口比例将达3%—5%。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