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直接落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与2017年基本相同,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直接落户标准分仍为72分。凡录用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通知》的相关要求,在2018年6月15日前,向相关受理机构递交申请材料。其中,博士毕业生的受理时间可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通过税务大数据,审核过程已经实现自动化,如果通过系统设置的42个指标,企业税务注销网上就能办理,实时出具证明,全程无纸化,不需要人工审核。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居转户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居转户审核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