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18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
申请人是通过居住证转户口的条件申请落户,申请人在本市作出了重大的贡献、高级职称、一级技师,配偶可随员落户;申请人未满足激励条件,则对申请人配偶在学历、职称、积分等条件上有要求,满足条件申请人配偶才可随员。
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