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丈夫因应征入伍被注销户口,妻子不能按夫妻投靠政策办理户口迁移。为落实拥军优属政策,解决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户口规定》推出了有关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落户新政。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明确:与父母同户一方因服现役被注销户口的,与公婆或岳父母实际居住生活的另一方,可以将户口迁入公婆或岳父母处。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明确: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随居民一方申报出生登记。其中,现役军人户口注销前与父母同户,且地方居民一方为市外户口的,也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
随着环境问题的发展,我们城市建设面临着非常严峻考验,在过去人们总会强调人类是怎样进行征服自然的行为,但是今天我们意识到我们错了,一旦我们打破了人类与自然的平衡关系,那么自然就会大力的报复我们的过错,今天的建设不能再走之前的老路,我们要走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在城市的建设中时刻的融入到科学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a.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后一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