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第十四条(法律责任)规定:持证人员和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案例:人才中心,鲁申君综合整理。
对《扬州市住房居转户管理办法》(扬金管委〔2019〕3号)中规定的其他类型提取作如下调整:
当地儿童和青少年被鼓励描述上海方言的历史建筑在周末的西南人大厦的比赛中。
3. 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特定行业的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二)统一平衡投靠落户政策。加强投靠落户政策的统筹平衡,建立统一的投靠落户政策,稳妥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同时,依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我市具体的认定标准:对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首次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认定为“首套自住住房”贷款;对缴存职工家庭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为改善住房条件,首次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