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相关落户工作。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办法实施的政策协调工作,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平衡确定年度总量,并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税务、教育、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管理工作。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与符合 2018 年提出办理本市户籍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规划指导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无论是‘人才直接引进’落户,还是‘回国留学生’落户,原先材料里,单位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人才个人要提供积分证明、未婚承诺、集体户口同意落户证明、人才个人19年以前的纳税清单等,现在系统直接大数据比对,大大减轻了我们准备纸面材料的负担。”上海电气集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共享服务中心业务负责人吴江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