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由申领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制证。2015年,我省实行审签与发放分离,公安派出所可以制作临时居民身份证。之后,又陆续推出临时居民身份证县(市)、设区市市内异地受理措施。2020年开始,在省内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证的申领人,可以在受理点异地申请并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星期一宣布,在中国周边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的情况下,中国户口第二和第三线城市的户籍登记制度将被放宽,此举旨在惠及大批外来务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