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证明材料: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近3年的技术合同(须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下同)、覆盖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业绩期的劳动合同、技术合同完成70%及以上的证明(合同交易往来发票和第三方佣金服务发票,下同)等。
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翁祖亮、副市长彭沉雷参加签约和揭牌仪式。市政府副秘书长、浦东新区区长杭迎伟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赵祝平代表双方签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