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上海市创办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今后,本人户口已在本县(市)或设区市市区的,凭直系亲属的房屋产权人同意落户声明、亲属关系证明、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就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迁入该房屋。
今后,除杭州市城区外,在本省城镇地区与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凭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浙江省居住证》、被投靠子女或本人的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向子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投靠迁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