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关于做好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附件二《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毕业生需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规划指导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相关落户工作。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办法实施的政策协调工作,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平衡确定年度总量,并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税务、教育、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管理工作。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规划指导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