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省外户口迁入本省和本省户口迁往省外,仍需使用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入、迁出学校,仍按原规定办理。
(2)提供弹性、均衡、多样的公共服务设施。首先,公共服务设施规模要结合人口进行弹性预留。其次,要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在空间上均等化配置,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复合化,促进社会公平,满足社区生活和就业的双重需求。后,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服务设施,结合老龄化趋势推进适老型住宅发展,建立复合居住、康体保健等多功能的公共服务配套。